年,海拉尔区通过抓谋划、抓落实、抓监督“三抓”举措,规范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项目工作。今年共实施项目3个,项目总投资万元,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毕,资金拨付率达到97.91%,预留质保金5.万元。在呼伦贝尔市民委系统率先完成全部项目且资金支付率排名第一。
抓谋划。下发《关于做好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》,推动各镇办提前积极谋划好项目及入库工作。深入镇、办和村走访座谈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谋划,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用于带动村集体经济、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结构等助力乡村振兴的项目上,确保项目安排符合当地实际,符合产业扶持比重,真正让项目产生效益。
抓推进。一是区领导始终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作为“民心工程”“实事工程”来抓,先后3次带队到现场推进项目实施工作,为项目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。二是按照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加大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调度,项目实施全过程中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民委领导班子先后10余次到相关镇、办项目现场查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补助资金项目推动情况,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,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主要困难,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推进计划落实项目。三是提高资金拨付效率,紧盯时间节点,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,在确保资金安全、规范的前提下,加快资金支出进度,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施工方,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质量。
抓监督。研究制定《海拉尔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长效机制》,不断强化资金监督力度,逐步形成对项目资金的分配、管理、使用的全程监控机制,狠抓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,有力推动了资金项目落地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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