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6月28日16时59分,呼伦贝尔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:海拉尔河东原草原其其格火锅城顶棚起火。接警后,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海拉尔区消防二中队前往现场处置。由于临近下班高峰期,车流人流量较大,海拉尔区消防二中队出动的3辆消防车和11名消防官兵于17时12分到达火灾现场开展初期扑救工作。17时22分,海拉尔区消防一中队增援3辆消防车和16名官兵到达现场开展救火工作。初期力量到达火场后,现场指挥员立即对火情进行研判,并开展火情侦查工作。一是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和附近车辆,确保施救工作顺利进行;二是全力开展人员搜救工作,确保群众生命安全;三是对起火楼层进行断电,确保安全施救。经研判侦查,现场三楼房屋顶棚起火,所幸没有人员被困。但在火情侦查过程中,发现起火层正下方放有氧气钢瓶3个、乙炔气瓶1个、液化气钢瓶1个,情况十分危急,如不及时抢出,将引发更大的火灾和巨烈的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。在现场指挥员的带领下,消防官兵不顾个人安危,冒着生命危险,成功将易燃易爆钢瓶转移至安全地带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。经经奋力扑救,19时20分,现场火势得到有效控制,19时42分,现场火势被完全扑灭。火灾现场无人员伤亡,扑救共用水吨,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,火灾损失情况正在统计中。经调查,此次火灾事故系电焊工人违规操作造成。经询问,当事人吴某于16时20分进行电焊作业,16时30分操作不慎将顶棚引燃但并未报警,吴某利用灭火器进行自救但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,导致延误最佳灭火时间,现火灾责任人吴某已于当晚被行政拘留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achildren.com/sszl/7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