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3月23日,筠连县腾达镇张某某到官井村的土地里清理杂草,晚上20时许,张某某抽完香烟后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杂草堆中,引燃杂草导致失火。
接到报警后,腾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。经民警、村干部及村民多方合力将火扑灭,及时避免了火势蔓延造成恶劣后果。经筠连县自然规划局认定,本案的火情范围在筠连县林业用地范围内,失火范围平方米。
张某某对自己抽烟引发失火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,目前,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,罚款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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