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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违法造成本人损失的举报

举报人:王维,女,43岁,阿荣旗北国明珠兴牧养殖有限公司(北国明珠)法定代表人,

被举报人:海拉尔区人民法院

该院违法判决执行王维、耿兴东、北国明珠与包伊敏、杜金艳李建国等有关案件,具体情况如下:

1、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司资产

年8月8日收到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寄来的《土地估价报告》(呼红德()[估]字第HT号,年7月12日)和《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》(呼伦贝尔安园估字[]第H号和呼伦贝尔安园估字[]第H号),这3份报告委托程序存在违法违规,未通知当事人王维参与评估机构选定。报告的形式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和缺失,不具有完整性与合法性,不应作为执行处置的依据。律师提出了执行异议,法院也未予采信。

2、海拉尔区法院违法执行并下达限高令

年11用14日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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